索引號 001008003014012/2025-319281 主題分類 勞動就業
組配分類 鄉鎮部門規范性文件 發布機構 縣人力社保局 縣財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6-04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永人社〔2025〕17號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CYJD13-2025-0002 其他信息 下載閱讀版 文字解讀 圖文解讀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永嘉縣職業培訓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職業培訓補貼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4〕34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永嘉縣職業培訓補貼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補貼對象

通過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結余資金發放培訓補貼的,補貼對象繼續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管理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41號)及《關于印發〈溫州市區職業技能培訓管理辦法〉的通知》(溫人社發〔2023〕31號)執行。

二、培訓補貼標準

2024年8月1日起,職業培訓補貼標準一律按《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職業培訓補貼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4〕34號)執行。其中項目制、企業新型學徒制、創業培訓補貼的補貼申領條件和程序繼續按《關于印發〈溫州市區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溫人社發〔2023〕31號)執行,項目制培訓補貼每人不超過800元(每課時不超過20元,每天不超過8課時),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職工學徒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學生學徒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元,SYB、IYB、EYB創業培訓補貼每人1000元,“8+X”模擬公司創業實訓、互聯網+創業培訓補貼每人1500元。通過技能競賽制發的證書,不得領取職業培訓補貼。

三、緊缺職業(工種)目錄

永嘉縣緊缺職業(工種)參照溫州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執行。從2025年1月1日起,我縣緊缺職業(工種)培訓補貼標準上浮10%。高校(含技工院校)面向本校畢業年度學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不上浮,補貼發放給高校(含技工院校)。

如遇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調整的,按新政策執行。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嘉縣財政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