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廢止永人社〔2017〕70號文件的通知
局各科室、下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要求,決定對《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永嘉縣大學生創業孵化園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永人社〔2017〕70號)予以廢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23日